2026年5月22日,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对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干流,中央层面建立统一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流域地区可在中央建立统一机制的基础上,选择具备重要生态服务价值、受益主体明确的流域,自主协商开展跨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生态补偿是对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的一种激励性制度安排。2019年,国家发改委曾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并在江西、福建、贵州、海南等10个省份各选取5个县(市、区)率先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围绕国家生态安全重点,“实施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
2025年6月,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财政部当时介绍,截至目前,通过政策和资金引导,已推动全国24个省份建立了30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江苏、福建、四川、云南等省实现了省内重点流域补偿机制全覆盖,流域联防联控机制不断健全。
据央视新闻报道,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覆盖范围、受益人口、投入力度均稳居世界首位。目前,中央层面年均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规模已达2000多亿元,基本实现了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补偿全覆盖。但是,“我国现有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仍面临着跨省流域补偿协商难度大,补偿资金大多来源于财政等亟须解决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地区振兴司司长魏东表示。
此前在今年全国两会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显示,将制定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明确中央在长江、黄河干流建立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33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此番《实施方案》提出,巩固和完善新安江、潮白河等既有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太湖、鄱阳湖、洞庭湖等重点湖泊湖区范围内各省份研究签订生态保护合作协议,合理确定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与补偿额度,深入实施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

《实施方案》明确,对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等国家公园,坚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落实生态环境要素补偿政策,保持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妥善解决民生、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方面空间矛盾。加强野生动物致害监测预警防控,开展致害情况评估,落实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探索建立保险赔偿制度。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研究出台自然保护地价值实现准入清单。分区分类制定准入清单,明确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准入的业态、项目类型,提出管控要求,划定适当区域推动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科考科普等融合发展。支持自然保护地内原有居民和周边居民、企业等规范开展生产生活活动,参与提供与自然保护地保护目标相一致的生态产品和服务。
目前,我国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仍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针对资金来源结构相对单一的问题,《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将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魏东表示,探索通过生态保护补偿基金的方式,来拓宽补偿资金渠道,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的补偿格局,让生态保护者和贡献者持续得到实惠。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首席专家、生态环境补偿研究中心主任刘桂环此前在接受中国环境报采访时表示,生态保护补偿涉及面广、利益交织,需要在解决问题中不断前行。一是各方对于生态保护补偿的认识不足,“补偿就是给钱”还是很多地方政府对生态保护补偿的认识。二是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的管理运行机制还需要时间,相关政策还需要协同增效。三是市场化多元化补偿仍处于起步阶段,补偿各方尚未形成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利益共同体。